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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9-10 21:16:49

精选章节

很早以前我就幻想,在某一天的某一个夜晚独自去远方流浪。一定要是在深夜出发的,

但这深夜必须得有月亮并且要足够圆,这样才有孤独的感伤和漂泊的浪漫。

不过我想象的流浪,前提是我要赚够了钱,因为我要对得起生我养我的爹娘,

所以这钱要足够他们养老。为了自己在漂泊途中出现的意外有保障,所以这钱要足够我慷慨。

还有总要确保我某天流浪不动的时候能有个休息的地方吧,所以这钱是不能不足够的。

还有……太多了以至于我不晓得什么时候才能够赚足这笔钱,

所以我的流浪梦在什么时候实现一直它都是个迷。有人说,有钱的这叫旅行,

没钱的才叫流浪,很显然有时候这行为是可以用钱来划分界限的,

可这也等于说我有钱了就永远实现不了流浪的梦想了,为此我一直矛盾。

但是这从来就不是我的主题,我之所以幻想流浪,那一定是充满浪漫爱情故事的,

我要去寻找的是一个公主,那可不是皇亲国戚的公主,她只是我的公主,我的心爱的女孩。

她要足够美丽,因为我很帅;她要足够温柔,因为我很体贴;她要足够可爱,

因为我很顽皮;她要足够勤劳,因为我很懒惰;她要足够丰满,

因为我很喜欢小猪;并且她要足够高,这一点很重要,她足够的限度是不可以超越我的高度,

因为……我很矮。可能这个幻想有点过分,但是你们千万不能骂我,

因为要这个女主角就必须得要我喜欢,不然叫我爷爷我也不干。

有很多事情不是常人可以预料的,就好像我不知道我何时会死去。所以我从来就不相信命运,

譬如有个算命的说我今天会破财,那么他就倒霉了,因为我为了证明给他看,

所以绝对不会付给他半分钱。可是生活在这肮脏的城市里,

太现实的世界又不得不让人相信这一切是不是在冥冥中早有注定,

所以每次我都很乐意陪我奶奶去拜菩萨。我承认我有点叛逆,就如我叛逆了我的父亲,

他给我取名登科,但是我并不优秀,显然我徒有虚名,并没有如我父母的意愿而登科及第,

所以我很普通,普通如立在鸡群里我还是个人一样,绝对不会变成一只鹤。

其实我很想成为一个非常人,但是凡事都有偶然。

譬如有一天你正在兴致勃勃的干某件事情的时候突然发现消失了两百块钱,

估计你会和我一样郁闷一整天。假如你不会,那么肯定并且可以确定你绝对是个非常之人。

因为钱这东西虽然乃身外之物,但有句话说的绝对权威——钱不是万能的,

但没钱是万万不能的。显然我们的郁闷不是罪恶的,就好比美女与金钱之说,

有了美女的你不一定有钱,但是拥有金钱的你绝对会有美女,那么选择美女还是金钱?

除非你一个不选,不然像这种鱼和熊掌兼得的事情,只要你丫的不是绝对的蠢蛋,

都会选取金钱。记得果戈里在《死魂灵》里说,“钱这东西是最靠得住的,

不论是同学还是朋友都会坑害你,你倒霉的时候他们会第一个出卖你,可是钱却不会出卖你,

不管你遇到什么难关。”所以我们为钱郁闷,这是最现实的想法,

没有人可以逃脱这一个话题,我想上帝也许也会有这么一天的时候的。

为此我决定不做非常之人,还是做个常人吧,去多多体会那人生中许多不可名状的郁闷。

郁闷就像一种状态,不是高兴不是伤心,它就像一个力量,想把我淹没,把我用力的往下拽,

往下拽,上头好似一泓黄泥水赌得我透不过气来,我几欲窒息但却是无力挣扎。

我还能怎么办?要等待消失吗?等待逃离死亡的瞬间吗?

这犹如我等待命运把我连根拔起时那清爽,犹如那整整万年的思绪都在瞬间掠过。

好不容易才停留在沼泽地里那空隙间的希望,却被扼杀在黎明前的那一抹黑暗中。

每每触及如此,犹如我再获重生。如此品味,人生才够精彩。就让非常人见鬼去吧,

那愚蠢的思考,不值得我一拳把他击碎,我发誓要用鼻屎砸死他。我们要把分过的淋漓尽致,

那才不枉费人生一世呢。我如是想着……“你无聊吗?”“不无聊吗?”“郁闷!

”“去死吧!”二、“你爱我吗?”“爱吧。”“那走吧!”“去哪里?

”……我没有拒绝她,我们就这样走着,走着,走过月满西楼,也走过灯火阑珊,

走过月上柳梢,走进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呵!那是一地的颜色,水乳交融,

温暖缠绵的颜色,在那里花絮飘零,轻舞飞扬。此时此景,我早在这温情里沉醉,

我只渴望风,渴望糜醉的风,将我轻轻抚摸,一直抚透我的骨头。她躺在那些花儿上,

柔情似水;我枕在她身上,似水柔情。我们感受着阳光穿过花儿的斑驳,

那一如我们的青春已是无悔。“我喜欢花,你喜欢吗?”“喜欢吧。”“等有一天,

我们有钱了,你送花给我吗?”“送吧。”……“我要是有钱了,我就每天买两朵,送一朵,

扔一朵。”“才两朵啊,那么小气。”“那我就买两车吧。”“我又不想开花店,

要那么多干嘛?”“你不是嫌少吗?”“不是啊。”……“你说是真的吗?”“恩。

”“那以后你没有两车花铺的新房,我就不进哦。”“要是以后我没钱呢,你就不跟我了?

”“不是啊……”“以后就算我只有两间茅草房,你也得进!

”“呵呵~~~~”……“你相信吗?每一朵花里都有一个美丽的故事。”“哎哟,谁啊?!

”我突然觉得额前一疼,脱口而出。一粉笔头正兀自从桌上向地上滚去。“你干嘛呢?

发春梦啊?”……好容易才缓过神来,才知道原来还在上课,老师已站立旁边,

两只鱼眼透过玻璃缸瞪着我忽闪忽闪,头上冒着青烟。

我没趣的避过这还真像我欠他钱不还一样的眼神,只顾低头向着书本,

才发现书本是倒着放的,上面还有一坨口水汪亮汪亮的。唉,世上最庆幸的事情,

莫过于在噩梦中惊醒,突然发现自己还在这个真实的世界上;而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

莫过于在美梦中被猛然惊醒,发现一切已归为泡影。正当我与我的爱人如沐春风的关键时刻,

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打断了我的一枕黄粱,最后还不能发泄,爱别人之痛苦如斯,

我又何必不能自已呢?大幸自己此时已经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

再也不必像从前那般痛苦了。这个说起来,是在我读高四的时候的事情了。

经过高中三年的醉生梦死,就在那一年,突然之间我想好好爱护自己,而不是去爱别人。

因为爱别人是一件痛苦的事情,痛苦的连做梦都不得安宁……后来才明白,

原来这样就是所谓的“自恋”。有的人很讨厌自恋,但是他们还是会和自恋的人一起走路,

一起吃饭,一起上课,一起睡觉。只是偶尔兴趣来潮的时候拿着“自恋”来弹劾别人,

那时侯他们认为自恋就像一种精神上的“病”,就像尼采一样总要在精神的痛苦中死去。

可是等到明天睡醒时可能他们的其中一个又将成为另一个的笑柄。其实自恋有什么不好啊,

至少没叫人给嫉妒死,有时候还可以聊以自慰,并且这感觉也可以屡试不爽。譬如以前,

因为我比较矮,站在高个女孩面前多少觉得自卑不已。现在上帝死了,

查拉斯图拉开始传道了,并且主宰了万物生灵的思想。我也得要按照自己的标准活着,

于是那时我得出了我的非美女定律:凡是比我高的女孩都不是美女。

一个伟大的“学说”将要诞生了,这何曾不是对自己的一个很好的安慰呢?

我知道世事无绝对,不管什么东西走向极端了都会带来弊病。所以我不是尼采,

我也没有酒神的思想,我更不会诅咒上帝已经死了,

因为我暂时还不想冒昧的舐犊这位踢了地球一脚的“伟人”。

记得那是否是但丁说过的一句话,我觉得很有思想——“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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